4、申请文件:
(1) 保险合同(包括客户留存联和使馆留存联, 如被保险人签证被拒,不要求提供使馆留存联);
(2) 保全变更申请书;
(3) 投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4) 如被保险人签证被拒,应提供被保险人签证被拒的有效证明。
(5)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注意事项:
(1) 保单生效后,公司仅接受因签证被拒无法出境的退保申请,向客户退还全部所交保费。
(2) 客户至代理机构办理退保的,在收到代理机构退还的保费后,须在保全申请书空白处注明:“本人 (投保人/受托人)已领取本保单的退保金人民币 元”并签名确认。
(3) 保全人员下载打印代理机构的退保申请资料扫描件后,须仔细核对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客户签署领取的退保金额是否为应支付的金额,审核无误后进入核心系统进行退保操作;如资料不符合要求,则须通知代理机构补交后再进行系统操作。
(4) 代理机构代办的退保,在与单证管理人员进行单证交接时,保全人员应对照系统中的影像件仔细核对单证是否齐全,内容填写是否正确,无误后将原始业务单证进行归档;若资料有缺失须及时通知代理机构补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扫描件须进行销毁处理。
(5) 客户至公司亲办的,需先查询保费是否已经结算,若未结算须及时通知团险业务部门进行结算后,再至核心系统进行退保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