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1. 投保对象:凡施工人员在5人以上的施工单位及其它合法团体,且投保人应将其工程项目整体投保,不得只投保其中一部分。
  2. 被保险人年龄:16-65周岁。
  3. 保险期间:不超过2年,工程延期可以延长半年。
  4. 工银安盛附加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该险种只能附加于工银安盛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保险。
  5. 保额限制:意外伤害保额不超过70万元/人,最低保额5万元/人。意外医疗保额不超过10万元/人,最低保额5000元/人且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额的15%。所有被保险人保险金额必须一致。
  6. 本险种保险费计算方式为按工程造价计费,如单张保单保费低于200元,则按200元收取保费。
  7. 仅承担被保险人从事建筑施工及相关工作,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间指定的生活区域内发生的意外事故。
  8. 意外死亡或意外残疾理赔时须提供受伤害员工所在施工单位的用工证明及当地安监部门的事故证明。
  9. 承保工程:
    1. 土建工程
    2. 室内装饰工程
    3. 市政工程(不包括高架、桥梁、隧道)
    4. 不包括水下作业。
  10. 投保材料(以扫描档或图片形式留存):
    1. 投保书
    2. 施工合同或中标书
    3. 投保企业三证之一
    4. 施工方建工资质
  11. 承包商资质不低于四级。
  12. 投保区域为2015年县级及以上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