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告知

投保须知:

  1. 本产品仅承保有正规物业小区的钢混或砖混结构的住宅房屋;
  2. 本产品在投保主险三项保障项目的前提下才能投保附加险,附加险可选择投保;
  3. 附加险中,盗抢综合险及水暖管爆裂损失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
  4. 附加盗抢综合险中,便携式家用电器部分保额为附加盗抢综合险保额的20%,现金、金银珠宝、首饰、手表部分保额为附加盗抢综合险保额的10%。
  5. 本产品每一标的地址仅可投保一份,多投无效。

除外责任:

(一)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损毁;

(二)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三)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四)置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秆、芦苇、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所造成的损失;

(五)保险标的在保险单载明地址的房屋外遭受的损失,但安装在房屋外的空调器和太阳能热水器等家用电器的室外设备除外。